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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文章来源:玉溪人才网     作者:文章发布管理员     创建时间:2017-08-18 09:39:56   点击:7551

    毕业生党员同志:

    您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是否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反映出一个党员组织观念的强弱,必须严肃对待。因此,在接转过程中,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本人保管和携带。党员接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核对每一栏目内容。若存在错误,请及时与毕业学校党组织联系,修改更正。

     二、党员须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务必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一般不超过90天)完成接转手续。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未及时接转,或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且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转接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缴纳党费,以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三、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暂时没有工作单位或未与单位正式签约的,都应先落实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将组织关系接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待工作单位落实后再行接转。切忌等到落实工作、户口、档案后,再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以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

    四、在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党员本人要及时向毕业学校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确认党员档案是否完成传递。接收地党组织要确认党员档案的完整性。组织关系接转后,请务必提醒组织关系最终接收地党组织,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所在基层党委。党员到新的工作单位后,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对于在预备期内的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应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递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五、根据中组部有关文件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原所在学院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未超过有关期限的,可予以补转。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党纪处分。

    六、出国出境留学的党员,请在您本人离境前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或户籍地党组织,并在完成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手续后,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七、无故拒绝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申诉或向各级党员服务中心反映。在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本人无法解决的问题,请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主动与原基层党委联系或拨打党员咨询服务电话:0877-12371或0877-2025492。

    希望您按照严格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党旗争辉!祝您工作学习顺利!


    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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