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现将《玉溪市2020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及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9号)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及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市将在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制度建设、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工程技术及相关重点行业职称评审等方面进一步推进改革。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做好职称评审申报个人信息的确认和系统管理员的培训。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下放后,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职称申报的服务工作。加强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掌握工程技术及相关重点行业职称评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各本行业的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以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登记管理和初聘培训为切入点,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落实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激励政策
(一)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7号),认真落实激励政策,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做好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认真落实好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进一步发挥职称评审对人事人才扶贫激励作用,加大对参与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政策支持力度。
(三)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认真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精神。继续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论文要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数额限制。
(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认真落实《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进一步畅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参加特殊人才职称评审。
(五)做好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认真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8号),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工程技术专业领域的职称申报评审。
三、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一)按时完成各评委会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权已下放到我市的3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他评审委员会要根据评审计划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规范评委会的管理
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云人〔2004〕38号)《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及工作程序》(云职改字〔1992〕第05号)的有关规定,评委会委员任期满的,应该进行调整,评委库成员任期届满须重新组建,不调整的评委会不允许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三)完善职称评审公示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上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人社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举报投诉情况属实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社部门给予核准备案。
(四)按时报送职称申报材料
为确保各评委会评审工作按计划开展,申报人员的材料需于评审计划安排之上月15日前送达评委会承办部门。
附件:1.玉溪市2020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
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及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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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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